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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1】儿童票看身高(标注版)

2023-04-09 来源:锐游网
消委会状告长隆:“儿童票看身高”规则该退出了

日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起了我国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这一诉讼针对的是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这一现状。

自2018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多家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首宗未成年人消费公益诉讼针对的虽是长隆集团,但出发点却是希望通过该案的判决,推动纠正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侵害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规惯例,“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而这正是诉讼的价值所在。

长期以来,在国内文化消费、旅游景点、交通运输等领域,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做法十分普遍。可如今,随着营养状况、成长环境大为改善,未成年人平均身高不断增长,再“雷打不动”地执行身高标准,显然不合时宜。

尽管这些年公众颇有怨言,舆论常有呼吁,媒体时有报道,优惠票的身高标准始终难以撼动,这时候,确实需要立法去改变现状。但考虑到立法有其流程,在此时间窗口内,依靠公益诉讼来推动具体问题和现象的解决,也是重要的“解题思路”。

未成年人消费公益诉讼,顾名思义,旨在维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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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消费活动中缺乏保护好自己权益的能力。

而家长作为监护人,在涉及为孩子消费行为维权时,往往也心有余而力不足,时间与精力都不允许。靠单个家长撼动行规惯例,也不现实。比如,去年广东一法官家长带刚过10岁生日的孩子去上海某游乐园游玩,被要求给孩子购买成人票,因孩子身高超过1.4米,从而怒将游乐园告上法庭,后来似乎不了了之。

“儿童票看身高”之类的行规惯例“的江湖地位”看似难以撼动,除了诉讼成本太高之外,还因为行规惯例背后的利益盘根错节,利益同盟者太多,指望以家长的较真儿来各个击破,恐怕无异于以卵击石,即便能在个案中击破个别商家的惯常做法,要全面击破,则需要耗费太久的时日。

与此相比,孩子们的成长等不起,社会的公平正义等不起,法治社会的形成与进步也等不起。

在这种情况下,由相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对于维护消费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显然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我们期待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能撼动行业规则,也乐见更多针对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打破陈规陋习、霸王条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via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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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隆之讼”具有破冰意义

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该院已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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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隆之讼”一经网络传播,立即引发民意高调关注。关于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到底是依据身高还是依据年龄,在国内争论已久。去年,就曾有因孩子按照身高没有享受儿童票待遇,而将上海迪士尼诉至法院的案例。

虽然针对儿童免票之争,2012年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关于儿童票定价标准采取了“身高与年龄”的双轨制,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但各地和各个景点尤其是民营场馆等的执行标准还是五花八门,不尽一致,因而备受社会质疑和诟病。

伴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青少年健康体质系数的提高,很多年龄尚处于儿童少年阶段的孩子,身高已经超出1.4米,按照相关领域免票以身高为限的通行做法,很明显相当一部分儿童将因身高超标,而不得不排除在未成年人免票的优惠范围之外。很明显这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是一种看得见的权益伤害。

此次“长隆之讼”,以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方式启动,其指向目的十分明显,就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举起保护未成年免票权益的大旗。从个案角度而言,长隆公司应将依据国内旅游景点门票管理的通行做法为据应诉,作为个案其并非复杂。但关键是,此案的重要意义,不在于谁输谁赢的个案价值,而在于此举到底该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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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框架下未成年人门票权益的保护问题。

“长隆之讼”是个案,但“儿童票优惠案”却更寄托着诸多的民意期盼和法治完善内在需求。个案输赢意义不大,关键是如何看待这种依法判决,以及如何采取法治手段科学维护未成年人门票优惠权问题。很明显,此案对于后者而言,极具破冰意义和价值,尤应值得关注。一方面,此案对于相关职能部门而言,是个特殊案例的警示和提醒,人们对案件的高关注度,恰恰也是要求职能部门采取干预措施,规范儿童门票及相关权益受保护的潜在期盼。另一方面,个案引发民意围观,也是民意的一种聚焦和指向,不管案件宣判如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亟待解决的焦点,如何从法治干预、行政干预的角度,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应该引起关注的内容。近年来,关于修订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呼声此起彼伏,“票待遇”便是值得关注和期待解决的焦点。

因而,现在我们应以理性的态度,针对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免票”现象进行讨论和研究。每个焦点案例都是一个警示和提醒,目前,当务之急是立法和司法部门在法治框架下,召集教育、发改、旅游、文化、交通、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谈论未成年人保护背景下的“免票权”问题,并充分听取和吸纳民意,对现行的优惠政策进行科学理性的审视。

到底是选择依据年龄免票还是依据身高免票,希望能尽快在法治修订完善的前提下,依据青少年身高发展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免票权”保障方案,然后全国统一执行,不至于出现一地一标准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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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制并存”的混乱。总之,惠待下一代就是惠待未来,这句话须无条件地落实在现实中,落实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全过程。

(via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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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笔视角:任何政策都有其历史背景和时代烙印,都需要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不断改进完善。现在不少孩子生活富足、营养丰富,儿童平均身高在逐年提高,仍然一刀切地按照身高划定门票优惠,对那些发育较早的孩子显然是不公平的。各地景区不愿意做调整,显然背后有利益的考量。相关职能部门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行政命令强力改革,固然能破除当前困局。但寄希望于行政部门推动,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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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面临漫长的等待过程。诉讼的形式既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更能迅速倒逼舆论关注与制度改革,无论结果如何,这种破除民生顽疾的切入点选择、推进改革进程的法治思路都值得肯定,需要有关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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